通常我們都會覺得結婚就是因為彼此相愛才會願意步入禮堂,不過現實中並非所有情況都是如此,最近看到新聞內容,男子透過親友介紹後與女子認識交往,之後兩人便決定結婚,不過對方在收完聘金,正式結完婚後幾天便稱出現一位自稱女子哥哥的人表示家中突發急事,於是就將女子暫時帶回家,不久後女子便回來跟丈夫說急需要錢讓家人看醫生,然而在拿錢離開後,這名女子便一去不復返,就此沒有再回來過,而這名剛結婚不久的男子仍然心繫自己的妻子,就這樣找了四年,才發現對方其實是個騙子,專門用假身分到處結婚騙取錢財。
當然,這名丈夫的狀況實在是令人同情,他的情況真的可以說是真心換絕情,以為找到了終生伴侶,沒想到卻是一個騙人的慣犯,假如真的遇到這種情形,可以怎麼處理彼此間的婚姻關係呢?這個女子的行為可能有什麼法律問題呢?
撤銷婚姻首先,因為女子根本就沒有想認真結婚的意思,因此這段婚姻可說是已經是徹底破碎了,若是這名女子仍堅持不離婚或是根本找不到對方的行蹤時,丈夫可以怎麼處理呢? 其實在民法第997條有規定,假如你是被欺騙或是被脅迫下結婚,是可以在發現真相後的六個月內向法院去提出合法撤銷婚姻的,因此像是上面新聞中的男子,就可以用自己遭受對方詐欺才結婚這個理由去提起撤銷婚姻關係。
詐欺罪
男子除了可以去撤銷婚姻外,也可以向法院提出詐欺罪的告訴,因為與他結婚的這個女子,不只以結婚名義去騙了聘金,事後還謊稱家人友人急需看醫生要用錢來讓男子交出錢財,而這樣以假造的理由讓他人交付錢財的行為,就符合了刑法詐欺罪的構成要件;男子不只能提出告訴,也能要求對方返回金錢以及給予賠償,以彌補自己受到的精神與財物損失。
當然現實中類似的案例可能較少,畢竟現在資訊都非常公開,基本上很難以這樣的手法去騙人,不過大家還是要注意,千萬不要被感情給沖昏頭,否則可能會損失慘重,不只損失錢財,還白白付出了自己真摯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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