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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A的每日心情|  | 衰 2021-6-17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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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簽到天數: 322 天 連續簽到: 0 天 [LV.8]以壇為家I | 
| 現在的氛圍:
 我不舒服,我要告性騷擾…然後,大概區分二種狀況:
 1.經性平會調查、討論、決議,性騷擾成立,疑似加害人行政處分,合理。
 2.經性平會調查、討論、決議,性騷擾不成立,疑似加害人是被冤枉的,冤枉就冤枉了。
 哪告的人有沒有誣告的問題?   答案:沒有,你不可以檢討被害人。
 
 
 同理,所謂的霸凌也是,先告先贏。
 尤其是學校場域,
 分組不想同組,我被關係霸凌。
 他說我長得不漂亮,我被言語霸凌。
 而且還只提出來,就要經過繁索程序,
 所以也會遇到,一直告被別人霸凌的,
 告完後,不成立也關係,下次繼續告,
 你們不可以檢討被害人,
 爛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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