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ID
- 20541
- 閱讀權限
- 100
- 主題
- 154
- 帖子
- 323
- 精華
- 0
- A幣
- 194
- 在線時間
- 759 小時
- 最後登錄
- 2024-12-3
區域版主
- 主題
- 154
- 帖子
- 323
- 精華
- 0
- 綜合社群主題發文量
- 138
- 電玩社群主題發文量
- 10
- 娛樂社群主題發文量
- 6
- 技術社群主題發文量
- 12
- 閱讀權限
- 100
- 註冊時間
- 2018-1-6
TA的每日心情 | 衰 2021-6-17 14:24 |
---|
簽到天數: 322 天 連續簽到: 0 天 [LV.8]以壇為家I
|
現在的氛圍:
我不舒服,我要告性騷擾…然後,大概區分二種狀況:
1.經性平會調查、討論、決議,性騷擾成立,疑似加害人行政處分,合理。
2.經性平會調查、討論、決議,性騷擾不成立,疑似加害人是被冤枉的,冤枉就冤枉了。
哪告的人有沒有誣告的問題? 答案:沒有,你不可以檢討被害人。
同理,所謂的霸凌也是,先告先贏。
尤其是學校場域,
分組不想同組,我被關係霸凌。
他說我長得不漂亮,我被言語霸凌。
而且還只提出來,就要經過繁索程序,
所以也會遇到,一直告被別人霸凌的,
告完後,不成立也關係,下次繼續告,
你們不可以檢討被害人,
爛透了~~
|
|